系統的質量檢測,。 形成了循環的質量保證體系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 2013 23號)明確提出的“全面普查摸清現狀"的要求,為規范開展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現狀普查,建立設施普查數據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13年6月初組織編制了《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普查數據采集與管理技術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該《導則》將為我國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基礎數據的采集、管理、維護更新以及建立城市排水防澇數字信息化管控平臺提供技術支持。 細化采集信息 城市排水系統具有高度復雜性。在我國,由于設施數量多,空間網絡結構復雜,排水設施屬性信息與運行狀態數據長期缺失,迫切需要建立排水防澇設施普查技術體系。 現狀普查是城市排水防澇系統規劃、建設與管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而普查數據的采集、管理與質量控制是保障普查數據系統性、完整性、準確性的關鍵。《導則》中明確,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指城鎮區域內具有排水防澇功能的各類公共排水設施和自建排水設施的統稱,包括:雨水口、檢查井(窨井)、排水管渠、排水泵站、閘閥、截流設施、調蓄設施、溢流堰、排放口等。
數據采集應利用已有城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作為空間定位的基礎,以高程點、等高線等城市地表高程數據作為地形分析的基礎,比例尺不應小于1:2000,宜采用1:500,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數據采集內容應包括設施空間屬性數據與運行管理數據。其中空間屬性數據包括:排水防澇設施的位置、材質、高程、形態尺寸、拓撲關系、權屬信息、建設年代等;運行管理數據包括:液位、流量、水質等監測數據,管道錯接、缺陷等檢測評估數據,設施狀態、新養護日期、調度規劃等運行數據。
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的現場測繪應委托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或機構承擔。 提出“數據庫設計" 在我國,部分城市已經開展了排水管網GIS管理系統的建設及應用,但是規范不統一,技術標準參差不齊,與排水規劃管理業務缺乏深層次結合。可以說,管網模型及在線監測系統的應用仍處在初級階段,僅在部分城市進行了探索性應用。其僅滿足了短期地圖瀏覽及數據查詢等功能,未能實現排水系統資產的全過程管理,各種格式的數據并存,且缺乏統一的數據標準規范及應用工具,影響了信息的有效共享和使用。
鑒于此,《導則》提出“數據庫設計"。明確:普查數據庫應提供信息共享接口,為在線監測數據分析、巡查養護管理、模擬決策等相關排水信息系統提供數據支持,對排水防澇設施空間數據和高程數據的坐標系與普查數據庫不一致的,應按照普查數據庫的坐標系進行轉揣或校正,并應遵循結構可擴充性、拓撲可維護性、數據完整性、空間與屬性關聯性、空間數據多源性和數據安全性等原則,采用地理信息系統技術設計普查數據庫。總之,各個城市的普查數據庫要滿足摸清家底、網絡上下游分析和系統評估的基本數據要求,并為排水規劃的編制提供依據。 注重數據更新應用 《導則》的主要參編單位之一的北京清控人居環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總工程師趙冬泉告訴記者: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數據普查的系統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將對設施的規劃建設產生深遠的影響,該項工作應當引起各地政府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
趙冬泉介紹,《導則》涵蓋了普查工作全過程的技術指導及要求,包括數據采集、數據入庫、數據校核等環節,終形成普查成果,即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普查報告。普查報告應反映總體數據量、數據質量、排水系統性能等情況。包括分類統計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的數量、規格;統計分析各數據表的數據缺失比例、不同數據來源比例等數據質量狀況;統計分析易澇區的積水情況和降雨對排水系統的影響;對排水管道的結構性缺陷與功能性缺陷進行評估分析和分類統計;對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的運行負荷狀況、不同降雨條件下可能發生的積水內澇情況與空間分布進行分析。
趙冬泉強調,普查數據應在使用中不斷更新完善,排水主管部門應更多關注數據的更新應用以及對排水規劃管理的支撐作用,建立數據糾錯反饋機制,對收集數據應用過程中發現的各類問題,應及時進行編輯維護。只有通過建立普查數據庫的持續維護與更新機制,及時更新新建及改造設施的數據,才能終有效提高城市排水防澇系統運行調度、預警預判、應急處置的管理水平。